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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金法則

總括而言,當遇到殘疾人士:

  1. 以對待其他人的方式來對待身體有殘疾的人士
  2. 不要標籤他們為殘疾人士
  3. 用關懷有禮及尊重的態度去對待殘疾人士及他們的照顧者
  4. 在向他們提供協助前,先詢問他們的意願
  5. 不要聚焦於私人或健康問題
  6. 尊重他們的意願;如被拒絕,不要感到被冒犯

當遇到視障人士:

  1. 主動介紹自己及身邊的人
  2. 加以描述自己的動作;避免過分依賴眼神接觸及身體語言等。離開前,請記得通知他們。
  3. 用「左」、「右」或鐘面方位來形容位置。例如:椅子在你的右方。如果物件並不在正右或正左方,你可以用鐘面方位來形容物件的位置。例如:雞蛋在碟子的兩點鐘方向,而土司在碟子的五點鐘方向。儘量避免用「這裡」或「那裡」等詞語來形容位置。
  4. 領路時,讓他們從後方握著你的上臂。這樣,他們能感受到你身體的移動,跟隨你上落並改變方向。帶領視障人士走路時,請不要抓著他們的手。
  5. 「看」或「待會見」等詞語/句子是可以接受的,並不是與視障人士交談時的禁忌。
  6. 當傢俱被移到一個新的位置,請向視障人士描述位置的改變並帶領他們走一次該地方

當遇到聽障人士:

  1. 你可揮手來吸引他們的注意。請不要向著他們大叫。
  2. 當你跟一位懂得讀唇的聽障人士交談,請清晰並自然地說話。你並不需刻意誇大口部動作。不要語速過快、覆蓋嘴巴或嚼香口膠。如有需要,可以減慢語速。
  3. 面部表情及肢體動作或能協助你傳遞資訊。
  4. 即使有手語傳譯員在場,你亦應該面對聽障人士說話。
  5. 聽障人士說話時,你須認真聆聽。有些聽障人士可能未必咬字清晰。
  6. 如果你不明白他們說了什麼或者他們的手語﹕
    • 有禮貌地請他們再說一次,或
    • 嘗試找出其他交談方法,例如用紙筆

當遇到有肢體殘疾的人士:

  1. 跟輪椅使用者交談時,儘量在他們的視線水準高度。如環境許可,可以坐下來。但請不要用他們的輪椅作依靠,因為輪椅屬於他們的私人空間。
  2. 在推輪椅前先詢問一下使用者意願
  3. 大部分手部活動有限或裝有義肢的人士都能跟其他人握手
  4. 在適當時提供協助,例如協助開門

當遇到有精神殘疾的人士:

  1. 不要假定他們跟其他人相對暴力